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指导全市公共文体场馆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恢复开放相关工作,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指南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总体要求
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公共文体场馆的性质特点,按照“属地负责、风险可控、分级分类、有序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对公共文体场馆是否具备开放条件进行研判,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后,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共文体场馆可有序恢复开放。
室内公共文体场馆
室内恢复开放的公共文体场馆,要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当地防疫级别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场馆及邻近区域出现病例的暂不恢复。
室外公共文体场地
室外的人员聚集性文体场馆如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等继续关闭,其它室外无身体接触、非人员密集活动场地可有条件开放。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
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员工入馆(站)前要检测体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员工应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及开放场地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注意个人卫生。
减少员工聚集
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减少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做好场馆防控工作
对外开放的室外公共文体场所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标识,不聚集、不扎堆,确保人与人之间距离达2米以上,佩戴口罩,推荐使用绿色健康码。
分区域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
各场馆要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应暂不开放。
配备防护物资
各室内场馆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保持场馆通风
各场馆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
加强清洁消毒
各场馆的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览厅、会议室、报告厅、运动场地、餐厅、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期刊、自助借还机、演出器材、展览设备、运动设施等,要进行定期消毒。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LED显示屏播放、室外活动场地设施主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持续做好线上服务
各级公共文体场馆在逐步恢复场馆服务的同时,要继续通过数字平台,加强内容更新,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体服务。
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
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推广文体场馆采取线上预约、购票、电子支付等做法。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室内文体场馆日接待量不超过平时日最大承载量的50%,并根据当地疫情级别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避免形成人员聚集
各场馆要对到馆群众进行疏导、分流,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举办人员聚集活动和赛事。
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明确场馆防控责任
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做好发现疫情的应对处置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请各地将当地恢复开放场馆情况(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名称、开放项目)及时向市文广旅体局报备。
来源:湛江市文广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