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维护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秩序
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湛教〔2020〕9号)
5月31日
市教育局制定并正式公布了
2021年湛江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办法
经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市教育局复核
核准2021年我市实行电脑摇号招生的
民办初中27所、民办小学41所
民办初中招生程序
6月1日—1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登录湛江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简称“湛江市招生平台”、网址:http://zjjz.91rxbm.cn/),按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月14日—23日:
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过湛江市招生平台对学生填报的信息、志愿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6月29日:
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对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地点:市教育局3楼1号会议室)。
6月29日后:
电脑摇号结束后,民办初中通过湛江市招生平台或其他渠道向拟录取的学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7月6日前:
学生家长收到预录取通知后按学校要求在7月6日前进行确认,学校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录取名单。
民办小学招生程序
6月1日—13日: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家长登录湛江市招生平台(网址:http://zjjz.91rxbm.cn/),按招生平台的指引和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月14日—23日:
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过湛江市招生平台对适龄儿童填报的信息、志愿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6月29日:
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对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摇号。
6月29日后:
电脑摇号后,民办小学通过湛江市招生平台或其他渠道向拟录取的适龄儿童发出预录取通知。
7月6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收到预录取通知后按学校要求在7月6日前进行确认。
办法规定,全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范围与计划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以下简称“本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县(市、区)招生(以下简称“跨区招生”)需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0%。
如何界定招生对象呢?
看这里
民办初中本区招生对象:
学校所在县(市、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跨区招生对象:
学校所在县(市、区)以外就读的
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外市小学应届毕业但具有本市户籍的返湛生
和监护人在我市务工的随迁子女
民办小学本区招生对象:
学校所在县(市、区)常住的适龄儿童
跨区招生对象:
学校所在县(市、区)以外的
本市常住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年满6周岁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