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代表市委常委会讲话,并就《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坚决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指出,省委已经批复同意《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湛江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湛江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
会议强调,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湛江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要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统筹优化党的组织机构。要立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推进党委职能部门、政府主要工作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协同高效。要加快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改革,深化综合执法体系改革。
会议强调,严格机构限额管理,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加强编制管理使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严格领导职数配置;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紧扣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推进,妥善搞好人员调整安置,引导广大干部更好地立足新岗位、展现新作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