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我部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经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山里辛庄村等399个村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中堡镇等174个镇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南河村等249个村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现予以公布。
发展“一村一品”是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认定推介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亿元村要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掘乡村产业的功能价值,开发特色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产村、产镇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开展宣传推介,推进“一村一品”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1.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2.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名单
3.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