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委、市政府印发《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标志着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雷州半岛资源禀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高点定位、海洋特色和生态优势,坚持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融”,聚力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雷州半岛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规划》综合湛江乡村发展的宏观背景、阶段性特征、历史机遇和挑战等因素,找准其发展在空间和时序上的战略定位——岭南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雷州半岛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示范区、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湛江乡村经济发展的特点,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径。提出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要求,到2022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村文明大为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卫生户厕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规划》共设29个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个,预期性指标25个,并分别明确至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维度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点,重点突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准确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因势利导,突出雷州半岛区域特色、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和历史脉络,保护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乡村。
《规划》有机衔接脱贫攻坚,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重点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积极推动乡村基层设施提档升级,构建长效脱贫扶贫机制,促进产业金融结合,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了实施责任和任务分工,从组织领导、机制创新、政策扶持、人才培育等方面保障规划的推进实施,是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